国际工程招投标及实施过程中涉及到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维修保函。银行为承包商出具以上保函时,都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1、投标保函。国外工程投标时,投标者必须交出由有资格的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书。用于保证投标者在投标后不中途退标,并在中标后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否则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一般规定投标保证金占投标金额的5%,或具体规定某一额度。保证期限到定标时为止(一般为3-6个月),中标者可将此保证书转为履约保证书,不中标者予以退还。办理投标保证书时,应向银行缴纳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2、履约保函。投标人中标后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以前,需先交出履约保证书,用以确保合同的履行。其手续与办理投标保证书相同。保证金额一般为投标总价的10%,或具体规定某一额度。履约保证书的有效期至完工时止。如果承包人中途违约,则被业主没收保函以赔偿损失。
3、预付款保函。承包商收受业主的预付工程款之前,必须交出与预付款保证书。该保证书同样也应由有资格的银行出具。
4、维修保函。工程完工后如果发现质量上的问题,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由承包者负责修理。保修金是指在保修期内,为了确保承包者负责维修而保留的一部分承包额,直到保修期满为止。保修金一般占总价的5%。同样也由银行出具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