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室内空间逃生
在室内空间较大而火情不严重时可采用这个方法。其具体做法是:将室内(卫生间、厨房都可以,有水源)的可燃物清除干净,同时清除与此室相连室内的可燃物,消除明火对门窗的威胁,然后紧闭与燃烧区相通的门窗,并用淋湿的被子、毛毯封堵防止烟和有毒气体进入,等待火势熄灭或消防人员的救援。
根据建筑物的不同用途、规模,审查场所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的形式选择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具体审查以下内容:
甲、乙类厂房及丙类厂房内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纤维的空气是否按照规范要求不循环使用;民用建筑内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是否设置自然通风或独立的机械通风设施且其空气不循环使用;
甲、乙类厂房和甲、乙类仓库内是否采用明火和电热散热器供暖;不应采用循环使用热风供暖的场所是否采用循环热风供暖。
避免阳台等杂物堆积
许多居民家中习惯将废弃纸箱、桌椅板凳、塑料袋等杂物堆放在房前屋后、阳台、楼道等地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而且影响通行和疏散,形成了比较大的消防隐患。消防建议市民要重视家中杂物清理工作,将能用的物品拿回家中,对无法清理的可燃物采取覆盖、增湿等措施,不要在疏散走道内摆放电动自行车、废旧家具等。
《消防法》规定,社会单位的消防工作由单位负责,企业单位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其在消防管理工作的主体地位、作用是政府和监督部门无法替代的。每个社会单位都有义务、有责任加强单位内部消防管理,落实各项消防管理措施,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具体来讲,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