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 (1)车长小于6m的客车,在乘坐区的两侧应具有紧急时乘客易于逃生或救援的侧窗。 (2)车长不小于6m 的客车,如车身右侧仅有一个供乘客上下的车门时,应设置门或窗。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应设置车顶出口。卧铺客车的卧铺布置为上、下双层时,侧窗布置应为上下双排。使用门时应保证不用其它器具即可将其向外推开。出口的数量、位置应符合有关规定。
乘用车的所有座椅(第三排及第三排以后的可折叠座椅除外)均应装置汽车带,座位数不大于20(含驾驶员座位,下同)或者车长不大于 6 m 的客车及设计时速不小于 100 km/h 的货车和半挂牵引车的前排座椅应装置汽车带。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的驾驶员座椅、前面没有座椅的座椅及前面护栏不能起到必要防护作用的座椅应装置汽车带;当(同向)座椅的座间距大于1000 mm且座垫前面沿座椅纵向不大于 600 mm 的范围内没有能起到防护作用的护栏或其它物体时,也应装置汽车带。
市政府组织成立由市主管部门和规划、计划、财政、审计、公安交管、物价、住宅等部门和专营企业的有关专家、人员以及市劳动模范、文明市民的代表组成的公共大巴专营监管委员会,加强政府、社会和乘客对公共大巴专营的监管与沟通,并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议公共大巴专营权的授予和撤销、以招标形式授予特定线路专营权等重大事项;
(二)审议、协调本规定实施过程中涉及多部门的重大管理事项;
(三)听取市主管部门提交的专营权中期评价报告;
(四)不定期组织听取专营企业和社会对专营线路服务的意见;
(五)为改善城市公共大巴服务条件和环境向市政府提供咨询意见。
按照车辆长度分级:微型客车——长度3.5m以下;轻型客车——长度3.5~7m;中型客车——长度7~10m;大型客车——长度10~12m;特大型客车——包括铰接式客车(车辆长度大于12m)和双层客车(长度10~12m)两种,如上海客车厂生产的SK6141A3铰接客车和南京金陵双层客车厂生产的JL6121S双层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