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后,患者须在就诊当日,按照取号时间的规定(取号时间参见“电话预约挂号”第6项),凭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前往14、15窗口领取,逾时未取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办。前来取号的患者信息中姓名或身份证号任意一项与登记信息不符,均视为无效预约,不予取号。
预约挂号是医院为不同就诊人群提供的一项便民措施,预约原则是"先预约,先确认"。目前医院可预约的专家号或普通号,以服务电话查询或网站公示为准。
用户要预约挂号首先必须注册,填写姓名、证件号码时,必须是用户自己的真实姓名、有效证件,否则用户预约成功后,到医院就诊时医院发现你的身份证件等资料与网上挂号所填资料不符时,医院有权作废该用户的预约号。
当用户在医院预约挂号系统预约挂号并确认成功以后,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在预约时间当天准时到预约的医院门诊挂号处核对预约信息后,按照医院正常流程进行取号,因就医病人多,过时号额不予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