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书目可以安排主编、副主编:
《农业经济与*****》
《农机维修*****》
《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
《******新能源*****》
保证正规书号,总局可查,每本书的位置有限,先到先得,欢迎联系安排。
河北省工程系列农业工程专业 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农业机械化(包括农机研发制造、农机推 广、农机维修、农机鉴定、农机监理等)、农业信息化、新能源等专 业农业技术人员。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农业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 2 条:
(一)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以获奖证书为准),或 获得县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推广项目 2项以上,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的本专业生产技术改造或技术攻 关项目 1项以上(县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
(四)参与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并被当地政府采纳 1项以上,或 参与取得国家专利 1项以上。
(五)参与制(修)订地方技术标准和规程并被采纳 1项以上; 或主持编制的行业发展规划并被当地政府采纳 1项以上。
(六)参加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 1部以上;或在学术期刊发表 具有本专业一定学术水平论文 1篇以上;或撰写技术报告(包括: 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 术论证报告等)2篇以上;或参与撰写项目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 告、或编写技术培训教材 1项(篇)以上,并被采纳应用;或在县级 以上广播、电视技术讲座 1次以上;或在县级以上报刊上公开发表 科普文章 5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