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物流,也叫航空运输,是现代物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提供的是、快捷、方便和优质的服务。拥有率和能提供综合性物流服务的机场在降低商品生产和经营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加速商品周转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培养了一支经验丰富、专业敬业的员工队伍,可以为各类特殊货物提供专业、可靠的运输方案。
航空物流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航空货运企业,也不是一般人简单理解的传统航空货运服务的延伸,它是信息时代的新兴行业,其运营模式也不仅仅是简单的“飞机+卡车”,而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础,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结合生产企业的供应链管理,配合生产厂商设计出以“一站式”“门到门”服务为特征的一体化物流解决方案,为客户企业提供原料和产品的供应、生产、运输、仓储、销售等环节结合成有机整体的优质的个性化综合物流服务。
货物重量和体积:
1. 货物的重量按毛重,单位为公斤,不到一公斤的四舍五入。
2. 贵重物品的重量按实际毛重计,计量单位为0.1公斤。
3. 轻泡货物以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一公斤计算。
4. 非宽体飞机承运的货物,每件体积不超过40*60*100厘米,重量一般不超过250公斤。
5. 每件超大超重的货物,应先向总调报告,以征得同意方可承运。
航空物流发货一般的交付程序如下:
(1) 检查收货人的各类证件及提货证明。
(2) 核收相关费用(例如保管费、地面运费等)。
(3) 核对货运单号码、始发站、目的站,清点货物件数。
(4)交付时,收货人对货物外包装状态、件数或重量如有异议,应当场查验,必要时填写货物不正常运输记录,由双方盖章或签字。无异议,则请收货人在货运单货物交付联的“收货人”栏内填写本人的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以示签收。
(5) 货物交付人在货运单上填写本人姓名和交付日期,并检查收货人的身份证明是否和收货人的签字一致。
(6) 分批交付货物时,应在货运单上注明本次交付的件数、重量和交付时间,收货人和交付人双方签字并证实。货物全部提取后,双方在货运单上签字,证实货物已全部提取。交付分批货物的各种记录一定要准确、完备,随附货运单备查。
(7)丢失货运单的货物交付时,应向相关承运人索要货运单副本或复印件后,注意核对货物标记和货物标签的各项内容,核对无误后交付。
(8)货物交付后,收货人提供的所有提货文件须与货运单货物交付联一起装订,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