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请病假,应当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职工持病假条,按用人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挂门诊号可以多开两周病假,挂急诊号多可开三天病假。
一般来说病假工资不能低于工资标准的80%。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者请病假,应当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需要停工休养的,由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职工持病假条按用人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但急诊的,可以就近入院,口头请假,事后即使补办手续。病假条可以按公司章程给上级或前台等等。
出院时,经执业医师诊断需要休养的,会出具诊断证明。劳动者住院期间,不需要提交建议休养的医学诊断证明书(病假条),如果用人单位有求书面证据的,提交住院证复印件给用人单位即可。出院时,经住院的执业医师诊断,还需要休养的,会根据劳动者身体情况,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建议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