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诊断证明出具办法
为了方便病人就医,在保障病人隐私的同时提高服务效率,规范疾病诊断证明书等证明材料的开具,特作如下规定:
一、患者门诊、住院病人疾病诊断证明书开具后应3日内在门诊服务台盖章(包括门诊休息一个月以上的假条)
二、门诊病人就医完成后需要出具疾病诊断证明的,医师应当核实病人身份写疾病诊断证明。一个月以上的假条需有科主任签字并盖章确认。门诊服务台应核对疾病诊断证明书和门诊病历及有效身份证明(驾照、等)后,在门诊就诊病历和疾病诊断证明书上盖骑缝章。门诊医师应当主动提醒患者及时复诊,开具疾病诊断证明并盖章。
三、原则上不同意补疾病诊断证明,尤其是假条,特殊情况下,确需补病假条时应注意:
1.患者就诊补假时,诊治医师必须在门诊病历上写清楚病情、休假等情况;
2.补病假条时,病假条上日期为此次来院就诊日期,建议休假时间应注明。
出院证明是医院为患者提供的一种证明,证明患者已经或者病情已经稳定,可以出院回家。如果您需要打印出院证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 前往您就诊的医院的医务室或者病案室,向工作人员申请出院证明。
2. 工作人员会要求您提供一些个人信息,例如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就诊时间等等,以便他们能够快速地为您打印出一份准确的出院证明。
3. 一旦您提供了所需的信息,工作人员会为您打印出一份出院证明,并在上面盖上医院的公章和医生的签名。
4. 您需要检查一下出院证明上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如果有任何错误或者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地方,您可以向工作人员提出修改的要求。
流产证明开具
1、怀孕之后14周以内的人流,不需要开证明,一般在门诊完善相关检查以后,就可以进行人工流产的手术。但是要带上身份证,家属陪同,需要家属签字。
2、14周以上的引产是需要开证明的,如果是未婚的怀孕女性,可以拿未婚证到计划生育部门开证明。
病假条除了对应是否能拿全勤奖等,还涉及到劳动者一系列劳动权益。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各地都对劳动者病假期间的工资、保险和公积金等待遇方面有相关规定。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休假都受到特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