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
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人签署的
①申请人身份证明
② 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由申请人自行从电子商务平台获取并打印)
注册个体户所需资料
1、名称:深圳市(区域)+字号+行业+部、店、厂、商贸等,
2、经营者身份证信息(拍照即可)
3、注册资金
4、经营者u盾(深圳本市办理u盾或数字证书)
5、经营范围
提示1:申请人在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场所”一栏时,应填报电子商务平台名称和网络经营场所网址(示例见附件样表)。申请人在多个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填报多个网络经营场所网址。
提示2:经营者需在申请书承诺明确表示“本人承诺仅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擅自改变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签字。
提示3:登记机关核准设立后,将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事项标注“(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提示4:申请登记个体工商户名称的,需按照名称登记有关规定办理。
重要:办理登记的具体方式和流程,申请人需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去哪儿办理?经营者住所所在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其登记机关。经营者住所与经营者居民身份证载明的住址不一致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各地应依照实际情况,按照本地区对于常住、暂住及流动人口的管理规定,使用身份证、居住证等载明的住址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信息确定登记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