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可拆分流转,支付属性增强。票据可拆分是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的重要创新功能。出票人既可以签发固定金额的票据,也可以签发以标准金额,小单位为 0.01 元票据组成的票据包。拆分后的票据包可根据实际需求持有或继续拆分办理贴现、质押、背书转让等业务。
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或持票人必须是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的法人或其他单位,汇票到期前3~~5天持票人到自己开户行办理委托收款,承兑行收到委托审核无误于到期日将款项划到收款人开户行,收款人凭现金支票取款。
持票人为个人,可以把票据继续转给别人,或用别人账户发委托收款后取款。
商业承兑汇票是一种以商业承兑人的信用作为担保的票据。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被追索人清偿债务时,持票人应当交出汇票和有关拒绝证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费用的收据。
商业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收款人开出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开出并承兑的汇票。使用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商业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并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汇票经承兑后,承兑人便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同时汇票可以向银行贴现,也可以进行流通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