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保函是什么意思?
预付款保函,是指担保人为申请人,也就是出口商,向受益人,即进口商,出具的书面对应的担保承诺:
倘若申请人未能完全履行合同签订内容或履约,在受益人提出赔偿请求后,担保人将会全额退还所收取的预付款给受益人。
在国际工程项目中,承包人通常需通过银行为业主开具保函。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预付款保函的具体金额是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确定并协议的,并无明确的法律规范。
然而,预付款保函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潜在风险:
1. 保函已生效但承包商尚未收到预付款,使得承包商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失去预付款。
2. 即使预付款悉数扣除,若预付款保函未适时撤回,业主可能有机会收取保函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履约保函:
由担保人为施工方(申请人)向业主(受益人)提供的,保证施工方履行工程建设合同责任和义务,承包商不履行合同的,业主可要求保证人在保函金额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依法向承包商追偿。履约保函也可以适用于分包合同、材料设备供货合同的履行。
保函的共同优点:
1、减少由于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长时间资金占压,获得资金收益;
2、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以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
3、对业主或买方:合理制约承包人、供货方行为,良好维护自身利益;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繁琐,提高工作效率。
如何理解保函的直开、转开?
1、保函直开:即所谓“直接担保”,是指担保银行应和同一方当事人申请,向合同另一方开立以其为受益人的保函,并凭此直接向受益人承担支付责任的保函开立方式。
2、保函转开:又称“间接担保”,是指申请人所在地银行应客户要求,根据标书或有关合同的有关规定以及受益人所在地惯常做法及法律要求,以提供反担保的形式来委托另一家银行(通常为受益人所在地银行)代其出具保函,并由后者向受益人承担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