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CE认证,“CE”标志是一种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CE代表欧洲统一。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
由于不合法的CE证书或宣告太多,许多带有CE标志的机械产品并没有达到相关欧盟指令的要求,新版机械指令加强市场监督力度。不论是欧盟各国的制造商,还是外国所制造而销往欧盟境内的机械制造商,为了方便欧盟CE监督机构的监督工作有效进行,新版机械指令规定:在制造商的宣告文件中必须要有制造商授权编制整套TCF技术文件的负责人名称及联络地址,并且此人必须被确定在欧盟境内。
机械的结构必须保证其适当功能,在制造商预定条件下,只要是按照规定操作的机械,那么他们在运转、调试和维修时,都不能对人造成伤害。为此必须采取措施以排除机械在预期寿命内(包括装配和卸载时)的一切事故风险,包括在可预料的异常情况下所造成的事故风险。
机械CE认证范围:
机械指令适用于各种机械产品以及在市场上销售的零部件。包括机械指令中所述的单台的机械、有联系的一组机械和可更换设备。
(1)机械CE认证涉及的范围,主要包括下列各类产品:
木材加工机械;-金属切削机床;
锻压机械;-农林用拖拉机及其配套机械;
橡胶及塑料机械;-包装机械;
起重运输机械;-存储设备;
建筑机械;-食品加工机械;
热处理设备;-地下采矿机械;
印刷机造纸机械;-铸造机械;
防止机械;-洗涤机械;;
压缩机;-内燃机、泵;
制革机械;-消防设备。
不适用机械CE认证的机械产品:
仅以人类作为动力源的机械,但用于升降负荷的机械除外;
直接与病人接触的医疗器械;
用于集市广场或游乐园的专用设备;
蒸汽锅炉、罐和压力容器;
为核用途二特殊设计或应用的机械,出现故障时,会导致放射性辐射;
机械零部件形成的放射性源;
轻武器;
汽油、柴油、易燃液体及危险物质的储罐和输送管道;
远洋船只和近海机动设备,连同其上的设备;
公共或私人的载人索道(包括缆车);
农业和林业用拖拉机(按74/150/EEC定义);
使用安装